安全专栏(锅炉房内的高处作业)
2024-08-09 09:01:36

锅炉房等供热设备管理现场装置设施多样、各类管道相对集中,环境相对复杂,且锅炉房内大多涉及水箱、锅炉本体等高大设备部件,以及钢架爬梯、高处作业平台等具有高处坠落风险的作业区域,现场人员不可能避免会进行高处作业。

在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中有明确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挂宣传横幅、天花板或屋顶施工、大型设备检修、外墙清洗、脚手架施工等都属于常见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过程风险包括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具体危险源如下:

1、高处坠落(安全带、安全绳缺失、梯具不稳、吊绳老化断裂);

2、触电(带电作业或不慎接触高空电源线路);

3、物体打击(作业工具、材料坠落对下方人员造成伤害)。

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且取得高处作业审批表和高处作业票方可作业,严禁无票作业,审批包括以下内容:

1、应赴现场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栏等);

2、应查看是否配备监护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查验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

3、应检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应确认具备施工条件,方可在高处作业审批表签字,发放高处作业票,谁签字谁负责。(可上网搜索“高处作业审批”“高处作业票”获得范本)。